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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,5月6日起,清远恢复汽车类驾驶人考试
2020-04-27 07:52:34 作者:Kuang Mrs.
关于清远市恢复汽车类驾驶人
考试的通知

广大汽车类驾驶人:
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,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,清远市定于2020年5月6日起,恢复全市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业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恢复考试时间
2020年5月6日起,全市各考场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业务全面恢复。
二、业务办理方式
学员可登陆“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”或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进行预约驾驶人考试,当天无预约的学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
三、参加考试条件
1、预约条件。参加驾驶人考试的学员,必须持有“粤康码”,无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。如不符合上述预约条件的学员,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,并按缺考处理。发现学员有谎报、瞒报或者其他在防疫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,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2、做好防护。进入考场前学员必须佩戴口罩,并要主动出示“粤康码”,配合体温测量,经确认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。在学员人脸识别、核验身份等环节必须摘除口罩,学员考试是否佩戴口罩,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决定。
3、服从管理。在等候考试过程中,学员必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、不扎堆等情况,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,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停留,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。
特此通知


     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
2020年4月26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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