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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起,驾培机构备案制管理改革前后有哪些变化?
2021-06-07 11:52:31 作者:Kuang Mrs.

2021年6月3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(国发〔2021〕7号)》,自2021年7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,按照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承诺、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,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、公正透明、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,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。


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,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,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、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,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”的经营许可事项并改为备案管理旨在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


审批改为备案后,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,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;确需事前备案的,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;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,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,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。



早在今年4月26-29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:“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,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、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,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,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、驾驶培训班由农业(农业机械)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。”


为配合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”改为备案管理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以下措施:

1、健全信用管理制度,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。

2、加强与公安、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,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。

3、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。

4、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,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处理,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。



审批和备案管理有什么区别?

审批是审核和批准的合称,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人行为的合法性、真实性进行审查、认可,实践表现为盖公章。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:一是指标额度限制;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;三是一般都是终审。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,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,也可以不批准。


备案: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,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。其本质是一种公示,就是行政对人将其需要进行的行为活动告知行政机关,或行政机关将相对人报告的资料使他人知晓,为事后检查监督提供资料或某种依据。从本质上来说,备案制是一种服务性的管理模式,其本身是不具有强制性的。


许可改备案后,并不意味着管理部门放松了驾培机构的准入标准,而是强化驾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,落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,有利于推动优质的、规范驾校的集约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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