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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驾考最新消息来了!科目一、二、三考试将有序恢复
2020-04-26 17:16:28 作者:Kuang Mrs.

恢复驾考、学习具体安排

4月29日起,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,及审验学习、满分学习及满分考试业务。

5月6日起,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。

5月11日起,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。

这些业务需要提前预约


参加驾驶人科目考试的考生

需要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(gd.122.gov.cn)或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,提前预约好考试。▼

参加驾驶证审验、满分教育现场学习的驾驶人

需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(gd.122.gov.cn)或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,提前预约好学习时间。

参加考试、学习的地点

科目一、二、三考试地点

珠海市金鼎北山考场▼


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地点

香洲区胡湾路54号(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)

横琴交通管理服务中心(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3栋1楼)

满分教育学习及考试地点

珠海市金鼎北山考场

横琴口岸驾驶人理论考场(横琴新区顺景路澳门机动车出入横琴申报大厅三楼C311室)

考试、学习规定和纪律要求

01  带齐证件、提前进场

预约成功后,学员或驾驶人须持预约信息身份证和驾驶证,在预约时间前到达预约地点,准备参加考试、学习。▼

未提前预约的,不得入场。

02  戴好口罩并出示“粤康码

进入考场、学习室前,学员或驾驶人须戴好口罩,并出示“粤康码”,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及相关信息登记。▼

参加考试的学员,如有发热、咳嗽等情况,将不允许进入,并按缺考处理。

03做好安全防护措施

在进入场所后,除人脸识别、审核身份等环节要摘除口罩外,其他时间均须戴好口罩。在等待、办理业务过程中,排队等候人员间隔不得少于1米不要扎堆排队。

参加完考试、学习后,应及时离开。

0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

参加考试、学习应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。对不服从或扰乱公共秩序的,一律取消当日考试、学习资格;情节严重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▼

正式开考后,为避免人群聚集,交警部门将控制每日参加考试、学习人数,同时将结合考试进展、学员约考等情况,视情况逐步增加考试名额。

参加考试的学员也要保持好心态,积极备考,小编在这里祝大家逢考必过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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